针对类似《凤凰》这样想表达社会现实的作品,有批评者提出更加严苛的条件:“现在的问题不是有太多的艺术家关注现实、有太多的艺术品泛社会化泛道德化,而是太少有艺术家和艺术作品关注社会的苦难”( 李公明《当代艺术的社会学追问》见《雅昌艺术网》,http://comment.artron.net/20070913/n34350.html,)。那么,徐冰的另一件系列作品《木、林、森》在表面上看似乎就符合了上文批评者口中的“太少”。它不仅触碰到艺术的边界,更将与社会问题发生关系的尝试融入其中,通过出售参与项目的学生作品所得来改善真实世界的自然环境,真正帮助肯尼亚筹资造林。艺术介入到特定社会现场,成为连接人际交往、修复断裂的社会纽带、激发对话、增进互相认同的艺术综合体。在社会学维度,这种介入性艺术中所强调的合作和参与意识引发了当代人对“对话”和“重建共同体”的深思,在艺术家、现场和观众之间形成一种主体间的共生关系。徐冰提到创作《木、林、森》计划的初衷是因为策划书上明确希望艺术家的参与能长期在当地的人群中发生作用的宗旨。《木、林、森》计划用传统的艺术形式甚至单一的装置艺术、行为艺术都很难去完全承载如此复杂的艺术旨意和艺术思考。计划是一个集合了环保、教育、艺术再现等诸多内容的由作品发生地人群和艺术家共同完成的不以艺术欣赏为目的社会项目。它在公共场所进行和实施,它不单单是固态的造型,也是一个行为过程,这一行为过程伴随了公众的互动与参与。这些作品成为社会交际的工具,在艺术家的设计下让观众以最直接的方式参与其中并干预结果,为艺术家改造世界提供了很好的方式方法。但是,因为介入性使艺术家易于关注其社会效力,而忽视其美学效力。那么,真正当代艺术的“艺术为人民”是否就要以牺牲审美情感的触动为代价呢?另外,作品完成中的面向大众的公共属性是否可以等于“艺术为人民”的观念呢?显然两者虽然有交集但也是有区别的,更何况《木、林、森》计划从初衷和观念看算是半个命题作文。所以,声称“艺术为人民”是否就真诚地做艺术为人民了呢?从重要艺术作品的表达和数量比重看,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徐冰的艺术在贴近大众生活时仅仅停留在取材上方面是远远不够的,“艺术为人民”的实现应该超越情怀的输出,用更多作品来为提高当代艺术情境下的美育水平而努力才是真正的艺术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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