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344-386),字子敬,小名官奴,王羲之第七子。由于其书艺超群,历来与王羲之并称“二王”,或尊称为“小圣”。官至中书令,人称中书令。王献之曾经担任过州主簿、秘书郎、秘书丞、长史、吴兴太守等官职;成为简文帝驸马后,又升任中书令(相当于宰相)。但政绩一般,远不如他的书名显赫。
王献之生于这样的家庭,父亲是大名鼎鼎的"书圣",母亲及叔、祖辈、众兄弟都是书法大家,从小的习是在所难免的。而他较之他人又更为勤勉,在学习书法时更为下力、专注、其性情也颇具乃父之风。
王献之的书法艺术,主要是继承家法,但又不墨守成规,而是另有所突破。在他的传世书法作品中,不难看出他对家学的承传及自己另辟蹊径的踪迹。前人评论王献之的书法为"丹穴凰舞,清泉龙跃。精密渊巧,出于神智"。他的用笔,从"内拓"转为"外拓"。
他的草书,更是为人称道。俞焯曾说:"草书自汉张芝而下,妙人神品者,官奴一人而已。"他的传世草书墨宝有《鸭头丸帖》、《中秋帖》等,皆为唐摹本,他的《鸭头丸帖》,行草,共十五字,绢本。清代吴其贞在《书画记》里对此帖推崇备至,认为:"(此帖)书法雅正,雄秀惊人,得天然妙趣,为无上神品也。"他的《中秋帖》行草,共二十二字,神采如新,片羽吉光,世所罕见。清朝乾隆皇帝将它收入《三希帖》,视为"国宝"。
他还创造了"一笔书",变其父上下不相连之草为相连之草,往往一笔连贯数字,由于其书法豪迈气势宏伟,故为世人所重。
王献之学书和他的父亲一样,不局限于学一门一体,而是穷通各家。所以能在“兼众家之长,集诸体之美”的基础上,创造出自己独特的风格。终于取得了与王羲之并列的艺术地位。书迹有宋米芾临的《中秋帖》等。
由晋末至梁代的一个半世纪,他的影响甚至超过了其父王羲之。一直到了唐代,唐太宗竭力褒扬王羲之而贬抑王献之,一些书法评论家才开始认为王献之的书法比不上他的父亲王羲之。但是宋代书法家米芾,主要是向王献之学习。现代著名学者、书法家胡小石更认为张旭、怀素一派之"狂草",便是由王献之草书发展而成的。